效勞 出力為人工作、勞動:盡力效勞|有啥吩咐,我愿意效勞。
辦事 做事:~機構ㄧ~認真 ㄧ我們是給群眾~的。
供職 擔任職務:在海關~三十年。
任事 1.委以職事。 2.任職理事。 3.指承擔事務或擔負責任。 4.上任就職。 5.稱職。勝任所擔當的職責。 6.頂事,頂用。 7.隨便啥事,無論什么事情。
任職 1.擔任官職;擔任職務。 2.任命官職。 3.稱職,盡職。
為集體(或別人的)利益或為某種事業而工作:~行業ㄧ為人民~ㄧ科學為生產~ㄧ他在郵局~了三十年。
[give service to;serve] 履行職務,為大家做事
服務周到
(1).為社會或他人利益辦事。 孫中山 《民權主義》第三講:“人人應該以服務為目的,不當以奪取為目的。” 沙汀 《還鄉記》九:“隨時都想給人一種印象:他是為人民服務的!”
(2).猶任職。 朱自清 《回來雜記》:“回到 北平 來,回到原來服務的學校里,好些老工友見了面用道地的 北平 話道:‘您回來啦!’” 鄒韜奮 《患難馀生記》第二章:“后來他在 上海 《商報》,我也在 上海 《時事新報》服務,算是報界同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