恢復 ①變成原來的樣子:秩序~了ㄧ健康已完全~。 ②使變成原來的樣子;把失去的收回來:~原狀ㄧ~失地。
克復 經過戰斗而奪回(被敵人占領的地方):~失地。
復原 ①病后恢復健康:身體已經~。也作復元。 ②恢復原狀:被破壞的壁畫已無法~。
光復 恢復(已亡的國家);收回(失去的領土):~舊物丨~河山。
收復 1.謂奪回已失去的東西。多指奪回失地。
〈書〉恢復(機構、制度等);收復(失地):~約法丨~中原。
恢復[機構、制度等]
圖謀恢復。《魏書·楊椿傳》:“初, 武興王 楊集始 為 楊靈珍 所破,降於 蕭鸞 。至是,率賊萬餘自 漢中 而北,規復舊土。”《明史·丘民仰傳》:“ 登萊 巡撫 孫元化 議徹島上兵於 關 外,規復 廣寧 及 金 、 海 、 蓋 三衛。” 蔡鍔 《滇省光復始末記》:“將駐城軍隊仍派回屯營,嚴行訓練,規復秩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