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私舞弊 營:謀求;舞:玩弄;弊:指壞事。因圖謀私利而玩弄欺騙手段做犯法的事。
損人利己 損害別人,使自己得到好處。
自私自利 私心很重,只為個人利益打算。
徇私舞弊 徇:曲從;舞:舞弄,耍花樣。為了私人關系而用欺騙的方法做違法亂紀的事。
假:借;濟:幫助。假借公家的名義,謀取私人的利益。
借公家的名義或力量謀取私人的利益。《朱子語類》卷一三六:“ 太宗 ( 唐太宗 )誅 建成 比於 周公 誅 管 蔡 ,只消以公私斷之。 周公 全是以 周 家天下為心, 太宗 則假公義以濟私欲者也。” 元 無名氏 《陳州糶米》第一折:“他假公濟私,我怎肯和他干罷了也呵!” 明 董傳策 《論嚴嵩欺君誤國疏》:“他如筑堡修城之費, 嵩 皆假公濟私,而獻諂者又甘為侵潤。”《清史稿·兵志四》:“於是幫辦人員假公濟私,百端紛擾。” 茅盾 《動搖》二:“攻擊我的 倪甫庭 ,去年私賣 日 貨,被我查出,扣留他三包糖,以此恨我,今天他假公濟私,來搗亂來了。”亦作“ 假公營私 ”。《元典章·禮部一·進表》:“照得近年以來,在外諸司不詳站赤生受指,以進表為由,假公營私,濫行給驛。” 清 朱克敬 《瞑庵雜識》卷一:“何謂‘摘疵’,求言既切,則言者必多,言之既多,則豈能盡善,甚而假公營私,飾詞希進,未俗之弊,何所不有。” 臧克家 《裁員》詩:“應該先從他們開刀:瀆職,貪污,假公營私,忘了公仆的身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