媾和 交戰國締結和約,結束戰爭狀態。也指一國之內交戰團體達成和平協議,結束戰爭。
談判 雙方或數方為維護自己的利益對有待解決的重大問題進行會談:交戰雙方就停火問題進行談判。
宣戰 ①一國向敵對國家宣布進入戰爭狀態的聲明。根據1907年《海牙公約》規定,宣戰必須在開戰前宣告,可以表明宣戰的理由。是否宣戰并不能決定戰爭的性質,侵略戰爭即使經過宣戰,也是非正義的。 ②泛指開展激烈斗爭:向大自然宣戰。
議和 通過談判結束戰爭。也指為和平進行談判:雙方走上議和的談判桌。
構和 暫無釋義
招撫 1.招安,使歸附。
結束戰爭或糾紛,彼此和解。
彼此和解,不再打仗或爭執
(1).指交戰雙方談判和平。《新唐書·張說傳》:“始為相時,帝欲事 吐蕃 , 説 密請講和以休息鄣塞。” 清 侯朝宗 《太子丹論》:“ 宋 之亡也, 秦檜 、 湯思退 之流,日以挑釁之説,挾持殺戮天下之謀臣戰將,始終以講和誤其國?!?茅盾 《右第二章》二:“這又是一個鐘頭沒有聽得響聲了,也許今天就講和,-- 英國 或是 美國 領事出來調停,不打了,也是很可能的。”
(2).指人與人和解。《新唐書·顧彥朗傳》:“ 敬瑄 誣劾 彥朗 擅興兵掠西境。 僖宗 下詔申曉講和,乃得到軍?!?明 李贄 《與友人書》:“我欲託 晉老 作一書與 偶愚 ,專專勸其回心講和為佳?!?許杰 《慘霧》:“﹝ 加啟 ﹞走上前來,好像代他們講和?!?br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