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迫 1.亦作"強迫"。 2.施加壓力使服從;迫使。
強制 強迫;迫使:強制執行|強制措施|不可強制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。
逼迫 緊緊地催促;用壓力促使:在環境的~下,他開始變得勤奮了。
壓迫 ①用權勢強制別人服從:反抗壓迫。 ②對有機體的某部分加上壓力:醫生診斷說是中樞神經受到了壓迫。 ③話劇劇本。丁西林作于1925年。女房東不愿將房屋租給單身漢,女兒卻收了單身漢工程師的租金。女房東堅決要收房,工程師堅決要租房,爭執不下。后來了位租房的單身女客,兩人商定假稱眷屬,終于挫敗女房東,租到了房子。
1.強迫,逼迫。
[force;compel] 強迫;逼迫
猶強迫。《三國志·蜀志·王連傳》:“ 先主 起事 葭萌 ,進軍來南, 連 閉門不降, 先主 義之,不強偪也。”
強迫,逼迫。《晉書·隱逸傳·郭翻》:“人性各有長短,焉可強逼?” 宋 郭彖 《睽車志》卷三:“ 悅 常私悅 田路分 之女,強逼與亂。” 清 李漁 《玉搔頭·情試》:“不可用勢強逼,若還逼出事來,就是你們的干係了。”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《辛亥革命·四川鐵路案檔案》:“十月初七黎明,有隊官兵丁等持械入室,情形悖叛,語多強逼。” 趙樹理 《邪不壓正》:“他既然是共-產-黨員,又是支部委員,又是農會主任,為什么白天斗了人家,晚上就打發 小旦 去強逼人家的閨女跟他孩子定婚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