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認 ①對事實行為表示確認;同意:他承認這是他干的。 ②即“國際承認”。一國認可另一國為主權國家和新的國家機構為合法政-府,并愿意與其交往、發展正常關系的外交行為。一般采用相互致函、發照會、發表聯合公報、互派外交代表、簽訂條約等形式來表示。相互承認是建立外交關系的前提。
招認 1.承認犯罪事實。
認可 許可;同意:此事已經主管部門認可。
招供 暫無釋義
被告人承認所做的事情:~不諱。
(1)
(2) ∶[在刑法中]被告對于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
罪犯對此供認不諱
(1).法律用語。當事人陳述或招認有關案情的事實。 清 黃六鴻 《?;萑珪ば堂忳丁?/span>:“取兇犯口供訖,又將干證喚問……皆供認不諱?!?巴金 《家》十:“據說捉到了兩個兵士,供認是那天動手打學生的人。” 艾青 《在浪尖上》詩:“拷打一個十四歲的少年,逼他供認自己是‘縱火犯’?!?br/>
(2).泛指承認。 蕭乾 《栗子·憂郁者的自白》:“當我閉上眼,默憶一生中所遇到的人物時,我得供認,猙獰如判官的面孔占去多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