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樂 1.演奏樂曲。
民間器樂合奏的一種。指由嗩吶、笛子、笙等吹奏樂器和鑼、鼓、鈸等打擊樂器所演奏的音樂。中國各地的吹打樂因樂器組合不同而各具特色,且各有其名,如“蘇南吹打”、“潮州大鑼鼓”、“河北吹歌”、“西安鼓樂”、“山東鼓吹”、“福州十番”等。
(1)
豆腐掉進灰堆里,吹打不得
(2) 〈方〉∶指用言語刺激別人
支錢不支給,說話吹打人
(3) 〈方〉∶吹牛
別吹打,誰不知道你那點兒能耐
(1).謂風吹雨打。 宋 文天祥 《自汶陽至鄆》詩:“風雨吹打人,泥濘飛上衣。” 杜鵬程 《在和平的日子里》第三章:“雖然暴風雨吹打人,可是那種忙碌的景象反而會使人心里平靜。”
(2).用管樂器和打擊樂器演奏。 清 李斗 《揚州畫舫錄·草河錄上》:“音樂鑼鼓有細吹音樂、吹打十番、粗吹鑼鼓之別。” 張天翼 《歡迎會》:“突然--那六個樂手的軍樂隊吹打起來。”
(3).泛指演奏樂器。《紅樓夢》第四十回:“忽一陣風過,隱隱聽得鼓樂之聲……這是咱們的那十來個女孩子們演習吹打呢。”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三三回:“先生,先生,我待看吹打的去哩!”
(4).比喻鼓吹,吹噓。 魯迅 《書信集·致姚克》:“至于有力游歷外國的‘大師’之流,他卻只在為自己個人吹打,豈不可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