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理 使殘缺、損壞的東西恢復其原來的形狀、結構或功用等:修理收音機|修理樂器。
修繕 修理建筑物等:對故宮進行修繕|甲弊兵feef,莫之修繕。
1.整理;修補。
整理;修補。《管子·度地》:“乃取水左右各一人,使為都匠水工,令之行水道、城郭、隄川、溝地、官府、寺舍及洲中當繕治者,給卒財足。”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“繕治 河上 塞。” 顏師古 注:“繕,補也。” 宋 曾鞏 《請西北擇將東南益兵札子》:“今連營之士,訓練精鋭;武庫之兵,繕治工巧。” 明 文徵明 《明故資善大夫山陰何公神道碑》:“會盜起,流劫四出,公飭甲練兵,繕治樓櫓,作計守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