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用 1.采納施行。 2.任用。
采納 1.接納;接受。
接納 ①接受(個人或團體參加組織、參加活動等):他被~為工會會員ㄧ展覽會每天~上萬人參觀。 ②采納:他~了大家的意見。
選擇 1.挑選;選取。 2.指揀選吉利日子。
選拔 挑選提拔:選拔將帥|選拔而用之。
拔取 1.謂拔毛取血。 2.選取,選拔。
選取 1.挑選取用。 2.謂選日成親。取,通"娶"。
選用 1.指選擇任用官吏。 2.選擇使用或運用。
1.搜集選取;采用。
2.采伐;采摘;開采。
[adopt;employ;take] 采納聽取;選取實施;采摘;收取
采取菱角
(1).搜集選取;采用。《漢書·劉向傳》:“故採取《詩》《書》所載賢妃貞婦,興國顯家可法則,及孽嬖亂亡者,序次為《列女傳》,凡八篇,以戒天子。” 清 黃遵憲 《<人境廬詩草>自序》:“凡事名物名,切於今者,皆採取而假借之。”
(2).采伐;采摘;開采。《元典章·戶部二·官吏》:“合用柴薪,斟酌周歲可用數目,於農隙時……差倩人力騐數採取。”《水滸傳》第九八回:“ 葉清 后被 鄔梨 差往 石室山 採取木石。” 清 朱仕琇 《重游靈應峰記》:“峰上古木萬株,多產藥卉,邨人採取之。”
(1).采集;收取。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“命縣官酤酒,賣鹽鐵器,鑄錢,諸采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。”《后漢書·皇后紀上·光烈陰皇后》:“其日,降甘露於陵樹,帝令百官采取以薦。”《續資治通鑒·元仁宗延祐七年》:“開 燕南 、 山東 河泊之禁,聽民采取。”
(2).擇取;選用。 漢 王充 《論衡·書解》:“能令其言可行,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。” 唐 元稹 《<樂府古題>序》:“后之審樂者往往采取其詞,度為歌曲。” 清 顧炎武 《桃葉歌》:“ 越州 女子顏如花,中官采取來天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