唾棄 1.鄙棄,厭惡。
拋棄 丟棄;扔掉:拋棄舊觀念。
放棄 丟掉(原有的權利、主張、意見等):~陣地ㄧ工作離不開,他只好~了這次進修的機會。
摒棄 1.屏除;拋棄。
甩掉 暫無釋義
遺棄 ①丟掉;放棄:笨重物品帶不走,全都遺棄了。 ②不履行贍養或撫養親屬的義務:厚次敘九族之親而不遺棄|遺棄糟糠,別婚士族。
揚棄 德文aufheben的意譯,音譯為“奧伏赫變”。包含拋棄、保留、發揚和提高的意思。指新事物對舊事物的否定不是簡單地拋棄,而是克服、拋棄舊事物中消極的東西,保留、繼承以往發展中對新事物有積極意義的東西,并把它發展到新的階段。
1.唾棄。
[spurn;cast aside;reject] 唾棄
吐棄庸俗作風
唾棄。《漢書·外戚傳上·孝武李夫人》:“上所以攣攣顧念我者,乃以平生容貌也。今見我毀壞,顏色非故,必畏惡吐棄我。” 明 張蒼水 《祭海神文》:“若陳牲列俎而羅拜於下者,皆髠髮左衽之人,知神之必憤然而起,吐棄而不享。” 清 袁枚 《隨園詩話》卷一:“ 魏泰 譏 山谷 :‘得機羽而失鵾鵬,專拾取古人所吐棄不屑用之字,而矜矜然自炫其奇。’” 茅盾 《子夜》七:“﹝ 屠維岳 ﹞又象吐棄了什么似的說道:‘咄,你這光棍!那么簡單!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