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喪 1.猶送殯。
送葬 1.送靈柩下葬。 2.葬送,斷送。
1.謂喪葬時手執牽引靈柩的大繩以助行進。
2.泛稱為人送殯。
送葬時幫助牽引靈車,后來泛指送葬
(1).謂喪葬時手執牽引靈柩的大繩以助行進。《禮記·曲禮上》:“助葬必執紼。” 鄭玄 注:“葬,喪之大事。紼,引車索。”《后漢書·獨行傳·范式》:“ 式 因執紼而引,柩於是乃前。”
(2).泛稱為人送殯。 唐 黃滔 《祭崔補闕文》:“方俟彈冠,仰修程於霄漢;誰云執紼,悲落景於桑榆。” 明 何景明 《祭岳母文》:“今母之亡,我適來鄉。臨風釃觴,臨河執紼。死生俯仰,哀來慟哭。” 高云覽 《小城春秋》第一章:“出殯那天, 劍平 親自走來執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