扒手 1.亦稱"扒兒手"。 2.從別人身上摸取財物的小偷。
翦綹
竊匪 暫無釋義
竊賊 1.偷東西的人﹐小偷。
小竊 1.小偷小摸。 2.竊據。
1.偷竊集團中的一般竊賊。
2.泛稱一般偷東西的人。
(1) [petty thief;pilferer;prowler;scrounger]∶偷東西的人
(2) ∶盜竊者
(1).偷竊集團中的一般竊賊。《漢書·張敞傳》:“ 長安 市偷盜尤多…… 敞 皆以﹝偷盜酋長﹞為吏,遣歸休。置酒,小偷悉來賀,且飲醉,偷長以赭污其衣裾。吏坐里閭閲出者,污赭輒收縛之。” 宋 張齊賢 《洛陽搢紳舊聞記·向中令徙義》:“盜魁指揮小偷十人,送至前程。”
(2).泛稱一般偷東西的人。 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王十》:“冥中新閻王到任,見 奈河 淤平……故捉三種人淘河:小偷、私鑄、私鹽。” 柳青 《創業史》第一部第十四章:“這個身量魁梧的莊稼漢,小偷一般避開正路,從復種青稞的稻地里斜踏過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