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居 一家人分開生活:~另過 ㄧ他們夫妻兩地~。
分炊 暫無釋義
①原來在一起生活的親屬把共有的家產分了,各自成家過活:~單過。
②泛指一個整體分開:鞋底和鞋幫分了家。
(1)
(2) ∶泛指一個整體分開
(1).親屬析產,分居各自過活。《紅樓夢》第一○五回:“回王爺: 賈赦 、 賈政 并未分家……不得不盡行查抄。” 吳組緗 《山洪》二四:“在開戰以前,他們弟兄就已經分家,各起鍋灶。” 管樺 《清風店》二:“ 王德貴 早在二十年前就同他叔伯二叔 王福 分家另過了。”
(2).彼此分離,各行其是。 馮玉祥 《我的生活·武穴停兵》:“到后來, 馮國璋 借口檢看軍隊,特意南下,要和 李純 等商議 直 皖 系分家。” 柳亞子 《南社紀略·我和南社的關系》:“但舊南社的舊朋友,除了少數先我覺悟的外,其余抱著十八世紀遺老式的頭腦,反對新文化的竟居大多數。那末,我們就不能不和他們分家,另行組織,和一般新朋友攜手合作起來,這新南社便應運而生,呱呱墮地了。” 徐鑄成 《報海舊聞·<大公報>三“巨頭”》:“等到 張季鸞 先后領導 漢口 版及 重慶 版后,《大公報》顯然已變相分家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