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:地方政-府。 ②處所;部位;領域:學校在什么地方|什么地方疼|桀、紂貴為天子,富有四海,地方甚大,戰卒甚眾,而身死國亡。 ③部分;方面:這話有對的地方|有些地方你欠考慮。 ④地保:令他們報個“暴病身亡”,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。 ⑤本地;當地: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。
地點 1.所在的地方。
所在 1.所處或所到之地。 2.指存在的地方。 3.到處,處處。 4.處所,地方。 5.謂居其位。亦指居其位者。
住址 1.居住的地址,指城鎮﹑鄉村﹑街道的名稱和門牌號數。
①個人的居住地點或機關團體的所在地。
②用以標志數據、指令等存儲位置的編號。通常是指寄存器和存儲器中各存儲單元的編號。
(1)
(2) 找到某人或某機關或與其通信的指定地點(如住處或營業所)
(3) 在計算機中,標識寄存器、存儲單元和存儲設備的編號或名稱
個人居住或通信地點;團體所在或通信地點。 清 陳田 《明詩紀事丙籤·李東陽》:“余綜諸説與地址印證。蓋 廣福寺 之南, 響閘 之西, 越橋 之北, 海潮寺 之東,地名 煤厰 , 文正 故第當在是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七二回:“﹝我﹞只得要了幾種書來,揀定了,也寫了地址,叫他送去取價。” 李準 《李雙雙小傳》四:“食堂地址是借在村十字路口南邊,富裕中農 孫有 家的舊車院里?!?br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