稍縱即逝 縱:放;逝:消失。稍微一放松就消失了。形容時間或機會等很容易過去。
閃電的光,燧石的火。原為佛家語,比喻事物瞬息即逝。現多形容事物象閃電和石火一樣一瞬間就消逝。
(1).佛教語。語本《五燈會元·雪峰存禪師法嗣·保福從展禪師》:“師曰:‘瞌睡漢出去!’上堂:‘此事如擊石火,似閃電光,搆得搆不得,未免喪身失命。’”后以“電光石火”比喻稍縱即逝或稍縱即逝的事物。 元 姬翼 《恣逍遙》詞之三:“昨日嬰孩,今朝老大。百年間、電光石火。” 明 劉若愚 《酌中志·見聞瑣事雜記》:“﹝ 王翱 ﹞為人悲歌倜儻,博學自豪,視富貴若電光石火焉。” 清 洪昇 《長生殿·冥追》:“只他在翠紅鄉歡娛事過,粉香叢寃孽債多,一霎做電光石火。”
(2).喻極迅速地。 魯迅 《吶喊·阿Q正傳》:“ 王胡 驚得一跳,同時電光石火似的趕快縮了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