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 1.物件里面所包容的東西。 2.事物內部所含的實質或意義。 3.哲學名詞。指事物內在因素的總和。與"形式"相對。世界上任何事物沒有無形式的內容,也沒有無內容的形式。內容決定形式,形式依賴內容,并隨著內容的發展而改變。但形式又反作用于內容,影響內容,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對內容的發展起有力的促進作用。內容和形式是辯證的統一。
實質 事物所固有的性質和特點;事物、問題等的實際內容或關鍵所在: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。
見“內容與形式”(111頁)。
純以形式。——蔡元培《圖畫》
形式筆勢以外
(1).外形。《南史·顏延之傳》:“及 建武 即位,又鑄 孝建 四銖,所鑄錢形式薄小,輸廓不成。”
(2).對內容而言,指事物的組織結構和表現方式。 朱自清 《中國歌謠·歌謠的修辭》:“大約擬人是先有的形式,擬物則系轉變,已是藝術的關系多了。” 毛澤東 《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》八:“藝術上不同的形式和風格可以自由發展。”
(3).猶言表象。 章炳麟 《駁康有為論革命書》:“夫所謂奴隸者,豈徒以形式言邪?” 周恩來 《一年來的談判及前途》:“抗戰八年中, 蔣 對共-產-黨無論在形式上本質上,都不是放在平等的地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