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(yīng)聘
解雇 停止雇用。
解聘 解除職務(wù),不再聘用。
1.招徠聘請。
[give public notice of a vacancy to be filled; recruit and employ through advertisement and examination] 用公告的方式讓人應(yīng)聘
招聘會計人員
招徠聘請。 漢 劉向 《新序·雜事五》:“﹝ 莊王 ﹞於是乃招聘四方之士,夙夜不懈。”《宋書·前廢帝紀(jì)》:“可甄訪郡國,招聘閭部。” 宋 文天祥 《先君子革齋先生事實》:“自此名師端友,招聘仍年。” 李劼人 《大波》第一部第一章:“我們局里招聘那么多工程師、副工程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