息事寧人 息:平息;寧:使安定。原指不生事,不騷擾百姓,后指調(diào)解糾紛,使事情平息下來,使人們平安相處。
相安無事 相:互相;安:安穩(wěn)。指彼此相處沒有什么爭執(zhí)或沖突,還過得去。
興、作:引起。原指神話小說中妖魔鬼怪施展法術(shù)掀起風(fēng)浪。后多比喻煽動情緒,挑起事端。
(1) [stir up trouble;fan the flames of disorder]∶掀起事端,無事生非
可笑那班小人,抓住人家一點差處,便想興風(fēng)作浪。——清· 曾樸《孽海花》
(2) ∶擾亂正常的做法或常規(guī)
喻制造事端,存心搗亂。 清 李漁 《蜃中樓·閫鬧》:“我女兒有甚么不好?要你在這里興風(fēng)作浪!” 魯迅 《書信集·致王志之》:“而且又大有人會因此興風(fēng)作浪,非常麻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