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露 (隱蔽的事物、缺陷、矛盾、問題等)顯露出來:~目標ㄧ~無遺。
公開 ①不加隱蔽;面對大家(跟‘秘密’相對):~活動。 ②使秘密的成為公開的:這件事暫時不能~。
揭穿 揭露;揭破:~陰謀 ㄧ~謊言 ㄧ~他的老底 ㄧ假面具被~了。
揭露 使隱蔽的事物顯露:~矛盾ㄧ~問題的本質 ì陰謀被~出來。
揭發 揭露(壞人壞事):~罪行 ㄧ檢舉 ~。
承認 ①對事實行為表示確認;同意:他承認這是他干的。 ②即“國際承認”。一國認可另一國為主權國家和新的國家機構為合法政-府,并愿意與其交往、發展正常關系的外交行為。一般采用相互致函、發照會、發表聯合公報、互派外交代表、簽訂條約等形式來表示。相互承認是建立外交關系的前提。
張揚 宣揚;聲張:四處張揚|切勿張揚。
戳穿 ①刺穿;捅破:筆尖把紙戳穿了。 ②比喻揭露出:戳穿他的鬼把戲。
告訴 受害人向法院告發:~到法院。
公布 (政-府機關的法律、命令、文告,團體的通知事項)公開發布,使大家知道:~于眾ㄧ~新憲法ㄧ食堂的賬目每月~一次。
坦白 ①直率純正:襟懷坦白。 ②如實地說出錯誤或罪行:坦白從寬。
披露 ①顯露;表露:披露肝膽。 ②發表;公布:此事報刊已予以披露。 【披露】①顯露;表露:披露肝膽。 ②發表;公布:此事報刊已予以披露。
透露 1.顯露。 2.顯豁;明顯。 3.私下通報或走漏。
坦率 坦白直率:言語坦率。
提醒 指出來以引起注意:要不是你提醒,我肯定又忘了。
通知 1.猶通曉。 2.把事項告訴人知道。 3.告知事項的文字或口信。
1.謂掩蓋真相不讓人知道。
[conceal;hide;lie low;keep back] 隱諱其事,不敢表明真相
隱瞞真相
謂掩蓋真相不讓人知道。《警世通言·唐解元一笑姻緣》:“﹝學士﹞呼公子詰問其由。公子不敢隱瞞。” 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拿獲》:“捕壯不敢隱瞞唆詐,其受害者亦鮮矣。” 峻青 《海嘯》第四章:“這一點,我對你并不隱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