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歷
俗稱“農歷”。陰陽歷的一種。以朔望月為基礎,以置閏來使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接近。平年12個月,大月30天,小月29天,全年354天或355天;閏年13個月,全年384天或385天。每月合朔之日,稱為初一。月的天數基本能反映月相。中國在采用公歷紀年的同時,仍沿用這一傳統歷法。
見“農歷”
我國古代歷法之一。相傳創始于 夏 代,因而得名。又稱陰歷、農歷、舊歷。實際是一種陰陽合歷。它以寅月為歲首,以月亮繞地球一周為一月,以十二或十三月為一年。月分大盡小盡,大盡每月三十天,小盡每月二十九天。其置閏法是:三年一閏,五年二閏,十九年七閏。《后漢書·律歷志中》:“ 永元 十四年,待詔太史 霍融 上言:‘官漏刻率九日增減一刻,不與天相應。或時差至二刻半,不如 夏 歷密。’”《宋書·律歷志下》:“夏歷七曜西行,特違眾法, 劉向 以為后人所造,此可疑之據二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