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分守己 分:本分。規矩老實,守本分,不做違法的事。
奉公守法 奉:奉行;公:公務。奉公行事,遵守法令。形容辦事守規矩。
安貧樂道
循規蹈矩 循、蹈:遵循,依照。規、矩是定方圓的標準工具,借指行為的準則。原指遵守規矩,不敢違反。現也指拘守舊準則,不敢稍做變動。
安分守紀 暫無釋義
胡:亂;非:不對。不顧法紀或輿論,毫無顧忌地做壞事。
[commit all kinds of outrages;act absurdly] 不顧法紀或輿論,任意胡來
他仗著他爸爸的勢力胡作非為
不顧法紀,不講道理,任意做壞事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一回:“你我枉算英雄好漢,從幼兒就不聽父母教訓,不讀書,不務正,肩不擔擔,手不提籃,胡作非為,以至作了強盜。” 老舍 《四世同堂》五五:“聽到捧,他開始覺得自己的確偉大;而可以放膽胡作非為了。” 馬烽 西戎 《呂梁英雄傳》第五二回:“你仗上 日本 人的勢力胡作非為,欺壓老百姓,你以為我們八路軍不知道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