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放 ①恢復被拘押者或服刑者的人身自由:釋放人質|刑滿釋放。 ②把所含物質或能量放出來:釋放熱能。
把被逮捕的人暫時關起來。
關押、逮捕監禁
(1).關押;逮捕監禁。《京本通俗小說·志誠張主管》:“將我一頓毒棒,拘禁在監。” 清 富察敦崇 《燕京歲時記·洗象》:“﹝象﹞自 東長安門 傷人之后,全行拘禁,不復應差,三二年間,饑餓殆盡矣。”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《辛亥革命·武昌起義清方檔案·軍諮府致內閣函》:“現查有在紅十字會 李鳳鎔 諸人勾結革黨,宜早拘禁。” 王西彥 《古城的憂郁》:“他本來是一個出名的游閑好手,染有某種嗜好,曾經因為一家大商店失竊案的嫌疑,被拘禁了三個月。”
(2).拘束;限制。 元 喬吉 《小桃紅·閨思》曲:“不成閑愁廝拘禁,戀香衾。”《楊家將》第十八回:“時 焦贊 路途辛苦,到官兩日,亦不覺得,連住了幾日,拘禁得慌。” 清 百一居士 《壺天錄》卷中:“約束拘禁,不暢其天,明者轉昧,智者轉愚,且勿謂頑耍無益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