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閱
借用 ①借別人的東西來使用:~一下你的鉛筆。 ②把用于某種用途的事物用于另一種用途:‘道具 ’這個名詞原來指和尚念經時所用的東西,現在~來指演戲時所用的器物。
告借
借出
出借
把借來的錢或物還給原主:向圖書館借書,要按時~丨撿到東西要~失主。
[return;give sth. back to] 把人或物送回原主、原地
把它歸還給圖書館
(1).回到原來的地方。《戰國策·秦策一》:“ 商君 歸還, 惠王 車裂之,而 秦 人不憐。”《玉臺新詠·古詩<為焦仲卿妻作>》:“不久當歸還,還必相迎取。” 唐 元稹 《同州刺史謝上表》:“若餘生未死,他時萬一歸還,不敢更望得見天顏。”
(2).將所借或所拾的錢、物等還給原主。 元 關漢卿 《單刀會》第四折:“ 荊 襄 地合歸還俺 江 東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九六回:“這筆款子等你的爸爸死了,就本利一律清算歸還。” 魯迅 《書信集·致臺靜農》:“凡有代價,均希陸續就近代付,然后一總歸還。” 魯迅 《吶喊·社戲》:“他如果罵,我們便要他歸還去年在岸邊拾去的一枝枯桕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