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 1.整個部類。 2.完全。
整體 1.指整個集體或整個事物的全部。
一切 1.權宜;臨時。 2.副詞。一概;一律。 3.全部,所有。 4.泛指全部事物。 5.一般的;普通的。
全體 1.指整個身體。 2.指事物的全部。 3.指某一集體中的全部人員。 4.比喻完美的全面的。 5.見"全體學"。
整個 1.全部。
見“整體與部分”(1191頁)。
(1) [part;section;portion]∶整體中的局部;整體里的一些個體
部分反對
(2) ∶部屬
指麾部分
(3) ∶部署
部分諸將
(1).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》“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” 漢 鄭玄 注:“平其守者,平其地之民,守林麓之部分?!?孔穎達 疏:“守林麓之部分,謂部伍有多少遠近之分也。”今以“部分”指整體或全數中的一份;局部。 劉半農 《敲冰》詩:“其餘的大部分,便須讓我們做‘先走的’。” 丁玲 《慶云里中的一間小房里》:“她給了他許多鈔票,都是十元一張的,有一部分是客人給她的。”
(2).部位;所處的位置。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:“善診者,察色按脈,先別陰陽,審清濁而知部分。” 王冰 注:“部分,謂藏府之位可占候處?!?br/>
(3).部曲,部隊。《北齊書·神武帝紀上》:“乃建牙 陽曲川 ,陳部分。”
(1).部署,安排。《后漢書·馮異傳》:“及破 邯鄲 ,乃更部分諸將,各有配隸。軍士皆言愿屬大樹將軍, 光武 以此多之。” 唐 蕭穎士 《為邵翼作上張兵部書》:“每讀《太史公書》,竊慕 穰苴 、 樂生 之高義,常愿一寘戎車之殿,指麾部分,為天子干城。”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宗淳化五年》:“二月,甲申朔,帝始聞 成都 陷,召宰相謂曰:‘……朕當部分軍馬,旦夕討平之。’”
(2).裁決;處理。《三國志·蜀志·李嚴傳》:“ 亮 亦與 達 書曰:‘部分如流,趨捨罔滯, 正方 性也。’”《北史·李幼廉傳》:“ 齊神武 行經 冀 部,總合 河 北六州文籍,商榷戶口增損,親自部分,多在馬上,徵責文簿,指影取備,事非一緒?!?br/>
(3).指處理事務的才能。《三國志·魏志·袁紹傳》“ 紹 有姿貌威容” 裴松之 注引 漢 王粲 《漢末英雄記》:“ 成 ( 袁成 , 紹 伯父)字文開,壯健有部分,貴戚權豪自大將軍 梁冀 以下皆與結好,言無不從?!?span id="bzj9ddh" class="shu">《北史·蔡儁傳》:“出為 濟州 刺史,為政嚴暴,又多受納。然亦明解,有部分,吏人畏服之。”
(4).按部首分類,分別部居。 北齊 顏之推 《顏氏家訓·書證》:“客曰:‘今之《説文》,皆 許慎 手跡乎?’答曰:‘ 許慎 檢以六文,貫以部分,使不得誤,誤則覺之?!?br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