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是什么意思
《左傳?僖公十年》載:晉·獻公死后,晉大夫里克先后殺公子奚齊、公子卓及大夫荀息,新君晉惠公即位后殺里克。將殺里克時,惠公派使臣對他說:“微子則不及此。雖然,子弒二君與一大夫,為子君者不亦難乎?”對曰:“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臣聞命矣。”伏劍而死。后用“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”謂欲加害于人,即使無過錯,也可以羅織罪名作為理由。
國語辭典春秋時晉獻公亡,大夫里克欲迎公子重耳,乃殺公子奚齊與卓,逼輔國大夫荀息自縊。夷吾即位,欲殺里克,乃遣使者告之曰:「微子則不及此。雖然,子弒二君與一大夫,為子君者,不亦難乎?」里克對曰:「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」乃伏劍自縊而死。典出《左傳.僖公十年》。后用以指存心誣陷他人,總是可以找到借口。
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的網絡解釋
《左傳.僖公十年》載:十年春,狄滅溫,蘇子無信也。蘇子叛王即狄,又不能于狄,狄人伐之,王不救,故滅。蘇子奔衛。 夏四月,周公忌父、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。晉侯殺里克以說。將殺里克,公使謂之曰:「微子則不及此。雖然,子弒二君與一大夫,為子君者不亦難乎?」對曰:「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臣聞命矣。」伏劍而死。
后人用"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"謂欲加害于人,即使無過錯,也可以羅織罪名作為理由。